我国货运管理形势严峻,大货车因超速、疲劳驾驶等原因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屡见不鲜。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监督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及时掌握道路运输车辆运行动态,提高道路运输生产效率,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烟台市所有重型货运车辆和半挂牵引车辆今后都将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终端。《办法》明确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对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和半挂牵引车,应安装使用北斗卫星定位终端。卫星定位终端统一接入省或部级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
接入卫星定位系统后,烟台市将实时监控重型货运汽车和半挂牵引车车辆的运行速度、位置、轨迹、连续驾驶时间等动态信息,交通运输、公安、安监等部门也将依据各自职责对其实行监管。并要求(拥有)50辆以上重型货运汽车或半挂牵引车的(企业)必须建立专用的监控中心,配备专业监控人员。每接入100辆车就要增加一个监控人员,对所属车辆实行24小时监控。个体货运车辆或小型货物运输企业车辆不够50辆,直接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和服务平台。
在此之前,烟台的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已经加装北斗卫星定位终端,今后,货运车辆如果不安装卫星定位终端或安装的终端不合要求,烟台市运管处将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件和车辆年度审验。重型货运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安装的卫星定位终端将统一接入省级或部级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